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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
 
青海大学评建办公室  |  07-07-03 11:24:43  |  阅读:
 

校属有关单位:

根据教育厅关于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, 2007年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 、本科专业的国家精品课程必须在已获评的省级精品课程中选择申报。

2 、拟申报课程必须是在我校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课程,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,具有教授职称。

3 、拟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。

二、申报限额

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所在的院、系(部)限报 1门,所有申报上来的课程材料统一由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初审,通过严格筛选,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确定最终上报的课程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由院、系(部)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精品课程申报工作,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,经过认真审核盖章后上报校教务处“质量工程”办公室;由校教务处“质量工程”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,选出有特色、有优势、具有竞争实力的课程 1-2门,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,上报教育厅。

四、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上报地点

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,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,并于 5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校教务处“质量工程”办公室。(具体办公地点在基础部)

联系人:郭永发

联系电话: 53110605310026

五、其他

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条件、具体申报材料要求等,详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可以从以下网站查询和下载:

登录教育部主页: http//www.moe.edu.cn/,点击“高校教学”,点击“国家精品课程建设”进入。

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 http/166.111.180.5/new/

 

 

二○○七年五月九日

 

 

打印:孙晓玲         校对:郭永发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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